发布时间:2017-12-18 10:14 我要投稿
一是利用“窗口”的媒介,实行“一口对外”。农委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窗口办理,做到审批事项授权到位、程序优化到位,确保服务机制的高效运转。
二是利用“纸”的媒介,实行“一次性告知”。凡窗口办理审批事项的法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全部印制在“办事指南”上,并在窗口显眼处公开“办事服务指南”、“示范文本”,让办事群众一看便知、一问便明。
三是利用“网”的媒介,打造“阳光政务”。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及时将审批内容公开,切实打造“阳光政务”。
四是利用“电话”的媒介,架起“服务连心桥”。在审批申请环节时,预存办事群众的联系方式,便于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现场勘查、办结等环节中及时与办事群众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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