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5 09:37 我要投稿
1月8日下午,记者从我市召开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上获悉,我市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直销点布设方案确定,烟花爆竹经营时间从2019年1月26日至2019年2月25日,共30天。
按照《荥阳市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直销点布设方案》要求,今年我市烟花爆竹直销点不得布设在荥密路以东、商隐路以西、科学大道以南、中原路以北范围内。经营者需要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同意签批后,向市安监煤炭局提出申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邢留印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严格排查,科学布点,积极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及时公告禁放区域,做好环保监测和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燃放常识,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各主要道路、街区、车站等重点区域增派执法力量,严格执法,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和运输车辆的监督。
编辑:时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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