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24 09:12 我要投稿
7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淑霞,副主任许其明、赵炎利、饶泽寿、任宏宙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邢留印,副市长海鸥,市人民法院院长崔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国强,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赵卫华及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饶泽寿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王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孙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赵卫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农委主任苌廷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荥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市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会议以电子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报告》、荥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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