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02 09:30 我要投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郑州市气象台和千人计划PM2.5特别防治小组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最新结果,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得到改善,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24日-26日,我市连续三日可能达到重度污染天气,符合《荥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荥政文〔2016〕170号)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红色预警调整为黄色预警,
启动Ⅲ级响应,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落实《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具体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3.强制性应急措施
(1)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①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厂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园林中心、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②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期)。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③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燃煤污染减排措施
①全市10整顿以下燃煤工业锅炉暂停使用。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②全市未建成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企业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或限产。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①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②按照重污染天气III级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0%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
建成区内实施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
(5)其他污染减排措施
加强执法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牵头单位:市禁烧办、城管执法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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