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14 11:16 我要投稿
连日来,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造成的房屋登记等业务变更传言不断。昨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对外发布通告,明确表示,自8月20日起,该局将继续办理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停止办理各类房屋登记业务,原办事大厅和办事窗口设置不变,公众可到相应办事窗口办理。
通告指出,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市房屋登记业务自2016年8月20日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停旧发新”。即房管部门不再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改由市国土部门进行登记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自8月20日起,继续办理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停止办理各类房屋登记业务。8月19日前,已经受理的房屋交易和登记业务,将继续办理完毕,按原模式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或证明。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申请人在办理完相关业务后,该局将予以发放《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当事人持《确认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的办事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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