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10 13:29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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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源头上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把肉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到位,近期,区农委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现场与辖区112家养殖场(户)签订了安全承诺书。
一是与养殖场(户)签订《不出售病死动物承诺书》,要求养殖场(户)严格落实国家“四不准一处理”规定,对病死和染疫动物坚决做到不出售、不转运、不宰杀、不食用,坚决进行无害化处理;发现出售、收购病死动物的行为,及时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举报。二是与生猪养殖场(户)签订《养殖场(户)杜绝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要求各生猪养殖场坚决不销售、使用、藏匿“瘦肉精”等违禁药;不出售、贩运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生猪。三是与养殖场(户)签订《河南省兽药使用单位承诺书》,要求养殖场(户)建立用药记录,不使用假、劣兽药,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
目前,全区已签订《不出售病死动物承诺书》112份、《养殖场(户)杜绝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76份、《河南省兽药使用单位承诺书》112份。此项工作全面完成后,区农委将派出工作人员常年进行巡回检查,督促各养殖场(户)认真履行所承诺、保证的事项,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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