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非法安装、充装、使用车用燃气气瓶,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河南省登封市质监局制定了文件(登质监〔2014〕116号)对该市车用燃气气瓶推行物联网(电子标签)管理工作。据了解,此项工作自2014年11月15日开始开展,至2014年12月20日结束,主要针对登封市范围内已经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的车用燃气气瓶。使用单位和个人可凭《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到指定地点免费粘贴电子标签。2015年1月1日起,登封市全市车用燃气气瓶将实施物联网(电子标签)管理,对于没有张贴电子标签的单位或个人自将不予加气。(郑州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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