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
中原区集中采购机构和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服务质量,推进代理机构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按照《
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
郑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近日,区财政局联合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对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15年度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分两部分,一是日常基础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设置、内部管理机制、专职人员的配备、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等内容。二是业务基础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委托协议的签订、政府采购方式的执行、采购文件编制、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时间、评审专家抽取、收取费用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评审专家的日常考核等内容。 本次考核分自查自评、检查考核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代理机构对照考核办法的内容要求,对本单位2015年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写出了自查报告;第二阶段:联合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组成考核组,按20%的比例抽取了代理项目。从检查结果看,代理机构基本能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制度,政府采购方式的执行符合规定,采购程序基本规范,操作执行能力、服务质量都比以往有了一定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区直各单位及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政府采购事项。但也存在着政策功能的执行不到位;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不完整;投标保证金退还不及时;财务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料保存不够完整等问题。第三阶段:根据考核结果,政府采购办公室集中各采购代理机构召开了专项会议,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通告,并要求各代理机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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