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07 16:02 我要投稿
3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玲主持召开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王兴林、段长兴、李鸿欣、李五群、李长宝、王家伦、孙玉霞、田金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武部部长李增辉等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赵和平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王炅、张捍卫两位同志的请辞事宜;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县政府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任命任程伟和余剑锋两位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王朝杰、张建锋两位同志的副县长职务,任命刘文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任命丁海江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玲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新任命人员进行就职宣誓。
刘玉玲表示,希望新任命的几位同志,牢记宗旨,铭记誓言,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团结和带领本单位、本部门的同志,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不辜负全县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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