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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工作受到省法学会肯定

[摘要]9月8日到9日,由省人大环资工委、省法学会环资保护法学研究会、省高级法院、省环保厅等部门组成的调研组,在省法学会环资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王群的带领下,对中牟县地方环境法制建设情况、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及环境保护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

9月8日到9日,由省人大环资工委、省法学会环资保护法学研究会、省高级法院、省环保厅等部门组成的调研组,在省法学会环资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王群的带领下,对中牟县地方环境法制建设情况、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及环境保护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建设展开调研。

9月8日下午,调研组一行首先来到中牟县运粮河水系、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观鸟林森林公园爱鸟护鸟保护基地进行实地调研,了解了中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的背景、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特色作法及取得的成效。随后,调研组来到中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查看了诉讼服务窗口、信息化设备,并与正在办理手续的当事人亲切交谈,询问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9月9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到一批涉环境污染案件企业实地查看,对中牟法院环保禁止令张贴情况、实施效果等进行调研。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调研组观看了中牟法院制作的《蓝天碧水,司法呵护》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宣传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林向调研组介绍了中牟县的基本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院长王炅就法院开展地方环境法制建设进行情况报告,介绍了中牟法院环资庭成立及运行情况,着重汇报了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环保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省法学会环资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主任李学义指出,中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效果很好,环保教育基地体现了预防为主的理念,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省高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邹波肯定了中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介绍了河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郑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韩松涛认为,中牟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很具创新性,希望将该院的工作经验推广开来。省法学会环资保护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冯建勋表示,中牟县委、县人大、县法院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敢于创新、敢于担当、带队伍抓建设工作抓得很好,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抓宣传、建机制、聚合力。

王群对中牟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表示肯定,他称中牟法院率先在河南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通过到案发地巡回审判、设立示范基地、发布环保禁止令等一系列措施,实现司法与行政、司法与社会的互动,较好地发挥了环境司法职能作用。王群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中牟法院能够深入研究审判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与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探索更先进的环境资源审判模式,为地方环境法制建设贡献力量。

王群进一步提出,中牟法院把环保工作纳入全院重点工作,司法和环保工作结合得很好,体现了较强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改革创新方面做得很到位,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既依法依规又在学习总结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司法为民意识强,诉讼服务中心诉导台、服务窗口及便民利民设施的配备体现了较强的宗旨意识;文化建设工作突出、成效明显,有利于提升干警的思想境界,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中牟法院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如审判工作和环境资源保护的结合、实施禁止令、开展巡回审判等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王炅表示,中牟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开拓进取、积极创新,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力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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