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05 20:57 我要投稿
6月1日,中牟县近年来发生的首例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雁鸣湖镇运粮河湿地进行公开审理。中牟县检察院派出以副检察长袁胜麦为主的三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2015年孙某伙同表亲袁某非法捕猎杀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鵟的犯罪事实,分析了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二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应受到相应制裁。
副检察长袁胜麦结合本案案情,当庭对二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指出动物和人类都生活在自然界中,起到了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自然环境的作用,而自然环境是生态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任由随意破坏,否则会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和整个生态环境造成危害。
同时,袁胜麦还告诫二被告人及前来旁听的群众,要爱护珍贵、濒危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不要贪图一时的享乐,以身试法,导致将来追悔莫及。
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后果及认罪态度,法庭当庭作出一审宣判,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孙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袁某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二被告人对法院判决均无异议,并当庭认罪。
此次巡回公开开庭审理,为广大群众上了生动的一课,让许多人明白动物对自然环境和人类的重要性,也给那些试图破坏生态资源以谋取利益的人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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