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24 09:35 我要投稿
“我当时是正常去挤奶,头都没越过栏杆,谁知道突然就被奶牛给踢了,当场就晕了。我在这干了4年了,这次受伤,公司就应该赔偿。”杜某一边陈述一边指着自己受伤的眼睛。
7月22日下午,中牟县法院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中牟县官渡镇某村村头,公开开庭审理了杜某诉中牟县某牧业公司劳务纠纷一案。
现年58岁的杜某自2011年2月份起开始在中牟县某牧业公司打工,主要从事挤奶工作。2014年7月26日18时左右,杜某在给奶牛挤奶时,被奶牛踢伤。受伤后,杜某被送往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住院期间,牧业公司支付了医疗费。但是双方在后续治疗问题上产生了分歧,经过多次协商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鉴定,杜某伤情构成8级伤残。杜某遂诉至中牟县法院,要求牧业公司赔偿损失9万多元。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针对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杜某和牧业公司是啥关系
牧业公司称,杜某自2011年至今已在该公司工作4年多,且一直从事挤奶工作,岗位固定,工资每月一发,且每月有4天的假期。另外,公司也为其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所以双方应为劳动关系,双方产生的纠纷应当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而不能直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杜某则认为,自己和该公司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每天也只有上午和晚上工作几个小时。另外自己已经58岁,早已过了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而且中牟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也证明了双方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杜某被奶牛踢伤过错在谁
杜某认为,自己按照正常的操作程序挤奶,奶牛突然踢人谁都无法预料,自己没有过错,牧业公司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牧业公司表示,奶牛突然踢人确实谁都无法预料,公司也无过错,这是一起意外事件。
牧业公司应否赔偿及赔偿范围
牧业公司:公司给员工买了人身意外险,杜某应当先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不足,再请求公司赔偿。另外,公司已经支付了2万多元的治疗费。
杜某:保险合同上约定对人损害达到7级伤残以上才赔付,自己是8级伤残,不能从保险公司取得赔付。牧业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对提供劳务者因工致伤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双方分歧依然明显,而杜某也拒绝庭上调解。最终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记者注意到,这场巡回审判吸引了大量当地的群众围观和旁听。“我们也有不少人在附近的厂里打工,听听法官们怎么审案,自己在以后打工时遇到这种情况也知道该咋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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