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11 14:41 我要投稿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筹备领导小组,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筹备领导小组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豫兴路政采公开2013-02
2.3 采购内容:压缩式垃圾车2台(国Ⅳ标准,)吨位为5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投标人为供应商的应具有所投相关车辆原厂商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
3.3生产厂家及代理商所代理品牌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
3.4 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内同类型(垃圾车)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以本公告报名有效期内开具的为准)。
4. 报名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 18 日至2014年2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书(经销商或代理商)(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一部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131号,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筹备领导小组
联 系 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波、郑蒙蒙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 真: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筹备领导小组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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