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29 11:43 我要投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南区区域性项目开发用地概念性城市规划设计,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盛世鸿图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南区区域性项目开发用地概念性城市规划设计;
2.2 招标单位:郑州航空港区盛世鸿图置业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2.4 规划范围: 东起航程大道(东)、西至四港联动大道、南起航程大道(南),北至晴空路。 总用地面积约4.07平方公里。
2.5 招标范围:项目整体4.07平方公里概念性城市设计。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3.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甲级或同等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取得国家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从事设计相关工作不少于5年。
3.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200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城市设计工作。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7 月 11 日至2014年 7 月 15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六部)报名。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投标单位报名时,企业法人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各一套):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职业期间同类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各报名单位须按照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18739918059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联 系 人:王天元、万安舸
电 话:0371-86664932
电子邮件: xingdazx@163.com
2014年 7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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