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1 08:31 我要投稿
近日,有市民反映汜河路商贩占道经营,经常造成道路拥堵。我台将此事反映给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并组织执法人员对汜河路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经过治理,目前汜河路市场已恢复街净路畅。
据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他们将采取定人定岗的措施,对该路段进行常态化管理,维护市容秩序,保障市民正常出行。
整改前
整改后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告知:根据《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批准临时占用街巷及其他场所设摊经营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道路两侧商场、商店、饭店等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四十八条(四)“违反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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