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18 09:54 我要投稿
今天上午,我市在龙吟堂三楼会议室召开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就供水价格改革方案广泛听取意见。
参加此次听证会的代表包括消费者8名、专家1名、经营单位、利益相关方各1名、政府相关部门4名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名。17名听证代表全部同意水价调整,其中16名代表同意第一套方案,即
城市集中供水价格调整方案一: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 (含),到户价格每立方米1.90元;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81-300立方米,到户价格每立方米2.85元;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01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每立方米5.7元。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城市附加费不变。
根据方案一测算:第一阶梯用户家庭月增支不超过10.5元,第二阶梯居民家庭年用水量超过180立方米以上部分,每多用1立方米水,多支出1.65元;第三阶梯居民家庭年用水量超过300立方米后,每多用1立方米水,多支出4.5元。
根据城市集中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规定,我市将实施阶梯水价,各阶梯水量基本水价级差1:1.5:3,实行以年度水量为计量周期。
按照方案,对于我市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补贴标准由现行每户每月减免3立方米水费提高到减免5立方米水费;未进行户表改造的用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2元;对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户,不实行阶梯水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到户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2元。
阶梯水价的实施,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可主动引导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有利于减轻供水成本上升压力,促进我市供水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整理听证代表对方案提出的建议,为政府最终制定调价方案提供参考。
据了解,我市市区集中供水现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郑州西区水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目前已实现南水北调渠水与城市自来水并网供水,全部置换为丹江水。极大地提高了我市用水水质和用水安全,但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供水成本。我市现行的城市供水价格于2003年10月制定,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为2.3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1.2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65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35元/立方米,城市附加费0.1元/立方米。依据相关监审结果显示,现行的单位制水成本1.81元/立方米,单位供水成本0.87元/立方米,合计城市集中水价成本2.68元/立方米.由于现行水价偏低,截至2015年底,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累计亏损473万元。
(广播电视台 蔡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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