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09 08:00 我要投稿
12月30日,“爱犬人士”围堵贩犬商户事件有了最终结果:荥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法责令涉案犬只货主李新兵、王红卫对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对患病犬只进行隔离、防治和净化;对当事人罚款23600元;对扣押犬只解除扣押。
“爱犬人士”围堵贩犬商户事件发生后,荥阳市高度重视,成立联合执法组对事件进行了认真调查、依法处置。12月24日对30名涉嫌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爱犬人士”依法口头传唤,对其中4人给予警告处罚;对其余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涉案犬只依法扣押、采样,样品送郑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经实验室检测,182条扣押犬只犬瘟热或犬细小病毒疑似阳性,其余181条扣押犬只呈阴性,上述犬只狂犬病抗体阳性率极低。
12月25日,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对犬只货主李新兵和王红卫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的违法行为。在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李新兵和王红卫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无异议,不要求组织听证,表示接受行政处罚。鉴于在案件调查处理中,当事人能够积极主动配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查和妥善安置扣押犬只喂养,主动消除和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犬产地检疫规程》相关规定,12月30日,荥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犬只货主李新兵和王红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检疫处理通知单》,对当事人李新兵和王红卫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百分之十即23600元罚款,责令当事人对解除扣押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对患有犬瘟热、细小病毒病的犬只进行隔离、防治和净化,对未患有犬瘟热、细小病毒病的犬只经狂犬病疫苗免疫21天后,重新申报检疫,对死亡犬只在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扣押犬只解除扣押。
犬只扣押期间,荥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安排官方兽医和诊疗医生24小时值守,加强涉案犬只监管喂养、病犬观察治疗、犬舍打扫消毒、清洁用水供应。采样前4条死亡犬只已按照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鉴于此案件联合执法工作已经结束,市联合执法组宣布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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