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20 10:26 我要投稿
中原网讯(郑报融媒记者 肖雅文 通讯员 张凤婷 齐赛男 文/图)12月5日,记者从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郑州空港口岸从一名入境旅客的行李中,截获一批非法携带入境活体水生动物——大龙虾,这在河南口岸尚属首次。
据悉,工作人员在检疫查验来自加拿大温哥华3U8502航班时,从一名男旅客携带的行李中截获10只活体大龙虾。该批大龙虾平均体长40cm,总重量为4.9公斤。经质询,该批大龙虾是携带人在加拿大购买的,拟带回国内食用。
根据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均属于禁止邮寄进境物。这种来源不明、渠道未知的大龙虾本身可能是外来入侵物种,也是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主要传染源和传播媒介,具有严重威胁人体及其他生物健康安全的潜在风险。此次截获的10只大龙虾,携带人未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且不能提供相关检疫审批证明,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对其实施截留销毁处理。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目前,在我国的入侵生物中,约有20%是水生生物,其中影响较大、已造成严重危害的主要有福寿螺、食人鲳、水葫芦、大米草等。这些物种通过人为携带、偷偷邮寄、自然传播等途径进入我国后,由于具有强大的繁殖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再加上缺少天敌而数量大增,与本地物种争夺生存资源,从而影响了其他生物的生存,造成当地生物多样性丧失,生态环境严重失衡。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旅客在境外购物时,一定要提前了解我国相关规定,切莫携带违禁品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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