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27 13:35 我要投稿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提高城区空气质量,从3月1日起,我市将对四环以内闯禁行的黄标车予以电子监控抓拍并处罚。
为进一步减少城市机动车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城区交通状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1月1日起,每日6时~24时,无有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在四环路(不含四环)范围以内禁止通行。具体范围:西四环(不含)以东,北四环(不含)以南,107辅道(不含)以西,南四环(不含)以北范围以内区域。军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该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根据规定,本地黄标车在四环以内闯禁行的,交警现场查处时,对未申领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和已申领未张贴、也未随车携带的机动车,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闯禁行的规定予以100元的罚款,同时驾驶证扣3分。除交警现场查处外,郑州市还在市区四环以内区域安装了102个监控摄像头,对违法闯禁行的黄标车予以抓拍并自动比对录入。对违法事实清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一次予以100元罚款,同时驾驶证扣3分。
外地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郑州市四环以内限行区域的,交警先行教育、劝阻;对不听劝阻或不服从管理的将予以处罚。
对于已经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需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粘贴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对未领取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请到郑州市以下机动车检测点领取汽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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