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10 10:15 我要投稿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两个巡察组已于
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等情况;重点检查否结合实际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政策“棚架”;着力发现政策执行、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资金管理使用、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在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区、区机关大院、辖区8个镇(街道)等处设立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对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问题,巡察组只负责向被巡察单位转办,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同时,欢迎被巡察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分别是: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71-12388,区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371-12380。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教体局党组、区商务局党组。值班电话:0371—66771069,接收短信手机13213169422,电子邮箱13213169422@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卫计委党组、区食药监局党组。值班电话:0371—66771072,接收短信手机:13273805846 ;电子信箱:13273805846@163.com。(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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