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16 23:51 我要投稿
一是确定高龄津贴管理专员。辖区各村(社区)指定专人负责高龄津贴管理的申报与初审,各镇(办)民政所派专人负责初审与核对。二是加强高龄津贴发放业务培训。聘请高龄津贴管理系统开发单位专业人员结合《郑州市高龄津贴管理系统使用手册》对申请表录入、村(社区)审核、镇(办)审核、市(区)审核、异常信息等问题进行了实操讲解,并且现场解答了各镇(办)以及村(社区)提出的问题。三是加强与社保中心沟通。明确由各镇(办)与社保中心进行身份信息等数据核对,避免重复发放,确保老年人高龄津贴规范有序发放。四是加强资金监管。明确申请和发放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高龄津贴资金安全运转。(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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