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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砂壶”纠纷案 店主要求赔10万元

[摘要]漫画/王伟宾 壶盖被打碎了的紫砂壶 女顾客把玩镇店之壶不慎打烂壶盖与店主发生赔偿之争 一把名壶价值几何?谁来认定?该赔多少?法庭之辩一波三折 这起发生在郑州的纠纷,折射出当下国内收藏品受损索赔之艰 河南商报记者李江瑞文/图 关于紫砂壶,曾有一个著名的...

  

女子郑州国香茶城不慎摔了镇店之壶 店主要求赔偿10万元

 

  漫画/王伟宾

  

“紫砂壶”纠纷案 店主要求赔10万元

 

  壶盖被打碎了的紫砂壶

  女顾客把玩“镇店之壶”不慎打烂壶盖与店主发生赔偿之争

 

  一把名壶价值几何?谁来认定?该赔多少?法庭之辩一波三折

  这起发生在郑州的纠纷,折射出当下国内收藏品受损索赔之艰

  河南商报记者李江瑞文/图

  关于紫砂壶,曾有一个著名的故事:一位先生家中书架上有一把紫砂壶,一天有人来做客寻书,不慎将壶碰掉、摔碎,先生当时一笑了之。不想20多年后先生偶然得知,此壶乃大家之作,价格足抵自己半生收入……

  在郑州,这故事的前半部分也类似地发生了。

  只不过,碎的只是壶盖,而且知道这把壶价值不菲的双方,也无法一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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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国香茶城

  女士不慎损了“镇店之壶”

  2013年2月的一天,吕琳(化名)来到位于郑州市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附近的国香茶城,在一家紫砂店内看紫砂壶。

  店方后来说,吕琳在看壶期间,打开了店内一个由插销锁着的柜子,取出了店家珍藏在里面的一把紫砂皮包壶。

  “未经店主允许,私自打开柜子取出该壶,不慎打烂了壶盖。”店方在后来向有关方面提交的书面材料中这样写道。

  盖子被打烂的这把紫砂壶,据称是店主的“镇店之壶”,价值不菲。就赔偿问题,双方展开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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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壶乃名家之作

  该赔多少两边各有说法

  “人间珠宝何足取,宜兴紫砂最要得”。受损的这把壶,正是出自宜兴。

  店方称,该壶由国家高级工艺美术师、江苏省陶瓷艺术大师史小明制作,“价值很高,放在店里,是非卖品”。

  就这把紫砂壶的赔偿金额问题,双方有了争议。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在起诉前,店方最终表示最低要求赔偿5.5万元,吕琳方面表示最多赔偿4.5万元。

  而在起诉前,店方还单方委托河南珍宝艺术文物书画司法鉴定所,对涉案紫砂壶的价值进行了鉴定。据此,店方将吕琳告上了法庭,诉求赔偿损失10万元,其中紫砂壶损失8万元,精神损失费2万元。

  吕琳的律师当时指出,此案中店方没有对涉案紫砂壶尽到提示和防护义务,对茶壶的损毁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关于茶壶的价值究竟多少,缺乏证据,“没有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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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判赔5万元双方再起纷争

  2014年7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河南商报记者获取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此前河南珍宝艺术文物书画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果是,该壶完好无损情况下目前市场价格人民币8万元左右。

  对此,弄坏紫砂壶的吕琳曾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最终委托了具有价格认定资质的管城区价格鉴定中心,对涉案紫砂壶价格进行鉴定。然而,吕琳却拒绝交纳鉴定费。

  法院认为,此举导致了鉴定被退回,便视为被告认可了原先的鉴定意见书,所以认定涉案紫砂壶价格为8万元。最终,法院酌定残壶价值3万元,被告应当赔偿5万元。

  店方认为,珍藏的紫砂壶整体已经受损、失去完整艺术性,因此无法接受“残壶价值”的说法。而吕琳一方仍坚持“8万元的鉴定价格缺乏依据”。

  由于双方对此结果都不满意,此案于昨天在管城区法院重审,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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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壶名家现身金银加工可还原壶盖造型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之前法院方面曾经派人赶到紫砂壶制作者史小明处进行调查。

  曾师从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陶瓷艺术大师徐秀棠先生的史小明,当时表示,涉案的这把紫砂壶确实是由他制作的,他还指出,通过金银加工,可以将壶盖还原成一个完整的造型。

  所以在一审判决书中,法院称“被告仅将壶盖打破,且紫砂壶壶盖通过金银加工可以还原成一个完整的造型,紫砂壶仍然存在残余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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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要赔整壶?店方表示“对方赔偿后可把残壶拿走”

  店方对“只有壶盖损坏了,把壶盖修复一下,也仍有价值”这样的逻辑,是不认同的。他坚称,壶盖损坏后,这把紫砂壶已经失去了工艺价值,损坏的人应该按照完整壶的价格进行赔偿,“这是收藏品,不是一般物品,如果对方认为残壶很有价值,可以在赔偿我以后,把残壶拿走。”

  昨天案件重审后,法官介绍,紫砂壶属于工艺品,且本案涉案紫砂壶的作者在业内也是名家,因此不能按一般物品处理。紫砂壶属于珍藏品,即使壶盖修复,也无法和原来完全相同,所以按完整壶来处理,可能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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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观价格鉴定

  国内司法态度谨慎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一审被告吕琳对紫砂壶价格鉴定表达异议后,法院曾委托对壶的价格进行鉴定。

  但法院方面发现,目前只有一家具有资质的、能对涉案紫砂壶进行鉴定的鉴定机构,即原先已进行鉴定的河南珍宝艺术文物书画司法鉴定所。但法院考虑到无法再次由其鉴定,最终委托了管城区价格鉴定中心。

  河南珍宝艺术文物书画司法鉴定所在2013年11月6日对该壶进行鉴定,在场3名人员对紫砂壶做了损坏前价值鉴定,结果是“如完好无损,参照同类品目前市场行情,价值人民币8万元左右”,同时出具了河南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法院方面介绍,像涉及文物、艺术品等物品的司法鉴定,一般鉴定机构是无法令人信服的,要让专业的机构来做。法院这边一般是从在册的鉴定机构中选择,如果列选机构多,就由涉案双方摇号选择。我国对此类物品的价格鉴定持谨慎态度,价格鉴定结果只能作为参考。

  据了解,本案中紫砂壶的鉴定费用是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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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国内首案

  或许不止一场官司那么简单

  昨天,河南商报记者见到了这把壶盖已经破碎的紫砂壶,目前仍在店方处保管。

  庭审法官和双方律师都说,以前从没遇到过这样的案件,是河南乃至全国非常典型的紫砂壶索赔案。业内人士分析,这起案件看似只是一起有关赔钱的官司,实际却有商业、文化、机制等因素在里面,可能会影响深远,尤其是壶的价格认定“事关双方,也事关作者,更事关一群收藏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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