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15 08:59 我要投稿
依据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郑州市气象台和千人计划PM2.5特别防治小组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最新结果,12月22日,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预计我市空气质量为良。按照《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郑政文〔2016〕170号)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今日(12月22日)17时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根据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情况,预计我市近期还将经历一次污染天气过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请各有关单位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
一是建筑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含拆迁和渣土运输)。民生工程按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二是全市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暂停使用。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三是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
四是加强主城区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管理,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五是严格整治不达标的烧烤摊位和餐饮点,禁止垃圾落叶各类焚烧。
六是加强燃煤管控。
七是加强三级督导督查和领导带队零点夜查力度,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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