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5 13:22 我要投稿
(一)目标任务
1、2月16日前各乡镇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充电库(棚)建设责任人。
2、2月17日至4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3、5月至6月组织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按照《关于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通知》(郑公通[2014]117号)对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二)整体进展情况
成立了二七区社区充电桩整治规范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二七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实施方案》和《二七区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库(棚)建设考核细则》。建立了二七区住宅小区充电桩整治规范工作台账。截止3月底,我区179个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工作全部建成。
(三)推进措施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为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副区长刘利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二七区物业管理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二七城乡组【2016】2号),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领导靠前指挥。电动车充电桩规范整治工作部署后,主管副区长刘利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上来,坚决把好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中心主任李志刚无论从摸排勘察阶段到检查验收,都亲赴小区实地指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极大的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切实做到亲自抓、亲自推、亲自安排,确保工作的强势推进。三是加强宣传造势。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积极深入小区,采取宣传彩页、电子屏、悬挂条幅等方法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取得了广大居民的理解与支持,推动了整治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建立日常督查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并根据台账抽调专人对各物业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进行日常督查,确保实际完成情况与整治台帐一致,并将每日工作进展情况在二七政务微信群(二七政事)公布,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有力的推动工作进展。五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定人定责。每日高峰时段安排专人引导广大业主到指定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切实做到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统一维护。六是纳入日常监管体系。将电动自行车库(棚)建设工作纳入“201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年监督检查”、“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和“郑州市五星级住宅小区”考核评定内容。
建设完成后我中心抽调专人与区消防大队、安监局、各乡(镇)街道组成联合验收组,并结合《2015年度郑州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利用小区电子屏、悬挂宣传条幅、张贴警示图片等方式,用生动事例提高广大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责任消除隐患,规范引导居民到指定区域停放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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