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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二七区实验小学尝试制定班规“教育惩戒”

[摘要]犯错学生被罚在教室门外写作业,在不少学校都能看到。 □首席记者 张可丹 文 记者 白周峰 图 阅读提示 上学迟到、上课说话、打架、乱写乱画、放学后椅子没有按规定放到桌子下……面对犯了各种错误的小学生,如果你是老师,你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处理?如果要惩...

犯错学生被罚在教室门外写作业,在不少学校都能看到。

  □首席记者 张可丹 文 记者 白周峰 图

  阅读提示

  上学迟到、上课说话、打架、乱写乱画、放学后椅子没有按规定放到桌子下……面对犯了各种错误的小学生,如果你是老师,你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处理?如果要惩戒,又该以哪种形式进行?

  郑州二七区实验小学进行了这样的尝试:以各班级为单位,由学生集思广益出台班规,以班级制定的标准来对犯了错误的学生进行惩戒。

  当“教育惩戒”在教育行业中仍旧处于“谈之色变”之时,二七区实验小学则在昨日正式成为二七区教体局进行教育惩戒的试点学校,“惩戒”在这所公办小学走向“公开化”。

  学生犯错要受处罚

  案例一:上课捣乱

  惩戒方式:倒一周垃圾、罚跑步等在二七区实验小学四(4)班教室里,原本放在走廊里的班级垃圾篓挪到了宁宁身边。

  在一周的时间内,宁宁除了上课外,另一项任务就是在课间收集教室里的杂物,并把同学们扔进垃圾篓内的垃圾倒掉。

  这名因向同学扔纸叠“兵器”而在上课期间发生了一场小规模“战争”的男生,在同学们讨论后,受到了一周的惩罚。

  “是他骂我,我才扔他的。”尽管已进行了4天的“劳动”,宁宁还是不服气。“他”是班上另一名男生小东,这名男生受到的惩罚是在校园跑了30圈。

  该班老师介绍,两名男生发生纠纷后,宁宁向前排扔“纸兵器”,男生小博为男生小东提供橡皮,小东将橡皮切成碎丁状向宁宁还击。“对犯了这种错误的学生怎么处理?我让同学们出主意。”

  老师将处理权交给了学生,学生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罚宁宁倒一周的垃圾,小东罚跑步,小博则要免费为同学提供一周的文具。

  受到处罚的学生显然都有羞愧感。宁宁说,他盼着这一周赶快过完。他说,有时候,有些同学会故意把废纸扔到他脚下让他来捡,原本由值日生负责清倒的当天垃圾都被堆到了纸篓里,每天一早他到教室的第一件事就是要从五楼把这些垃圾运到一楼倒掉。“很丢人。”这是受到惩戒几天来他的感受。

  而提供橡皮等文具的男生小博则为此向妈妈要钱买了3块新橡皮,以供同学使用,“每天都有同学来找我要文具,还要准备胶带、尺子”。

  案例二:桌凳摆放不整齐

  惩戒方式:搬走凳子,站着听课

  五(1)班总是因为桌凳摆放不整齐被学校扣分。怎么能够督促每名学生在下课或放学时将自己的凳子放到桌子下?

  老师要求学生们制定班规时为这一条想出可行的办法。

  学生提供的方法为:谁的凳子没有放到桌子下,凳子就要被搬到阳台上,意思就是没有了凳子的学生,只能站着上课。

  这条班规执行数周后,上课时发现自己的凳子不见的学生不少,同样,上课时被迫站了一节课的学生也不少。

  李冰说,他记得自己走时把凳子放到了桌子下,但回来后凳子不见了,后来知道被班规监督人搬到了阳台上,只好站了一节课,“站一节课的滋味不好受,以后肯定会注意些了”。

  在另一些班的班规中,记者发现,也有类似的规定:桌凳摆放不整齐,没收凳子一天。

  案例三:上课说话

  惩戒方式:用最喜欢的东西交换

  很多班规对于“上课说话”有不同的惩戒形式。有些班规定:上课时随意说话,下课时把自己上课时说过的话抄10遍。有些班则提出了交换式惩罚。

  五(1)班对上课说话的学生进行两种可选择性惩罚:反思式和交换式。“反思式是指要写出检查,而交换式则是要拿一件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来交换。”

  赵凯上课时说了话,被要求接受惩罚。“我最爱看电视,我选择了接受一周不看电视的惩罚。”赵凯要接受的惩罚需要家长的协助配合,赵凯妈妈提供的认可意见书上写道:赵凯上课说话愿意接受惩罚,罚一周不看电视,家长负责监督执行。

  “我已经三天没看电视了,平时写完作业爸爸允许我看半小时的电视,这三天一眼也不让看。以后上课还是不说话的好。”赵凯说。

  自制班规各不相同

  在翻阅各班班规时,记者发现,各班班规都不尽相同,有些软性惩罚既有意思又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而有些班规则将体罚也列入其中:

  上学迟到,在操场上罚跑5圈;上课说话,下课读一单元课文;在桌上、墙上乱画,先擦干净乱涂乱画的地方,再擦全班的桌凳;

  站队不守纪律,不好好做操,罚在操场上跑两圈,走两圈;

  目中无人,见了老师不问好,敬50个标准队礼,嘴中并说“老师好”……

  而一些软性班规则较能被认可:

  犯了错唱一首歌或表演跳舞、讲故事等;

  利用休息时间为同学或老师做一件好事;

  不爱护公物的同学,把自己最心爱的文具让别人代管三天再使用;

  带手机、零食,暂由老师保管,让家长来领,再做5件好事……

  一位老师说,班上规定如果迟到就要为大家表演节目,一名常迟到的学生竟然不迟到了。问其原因,这名学生说,他不愿意每天站在前面为大家表演,他觉得这是件丢人的事。

  学校有关负责人介绍,各班班规均由学生及家长共同商榷而成。他说,以往学校也有一些规定,但学生总是不能遵守,究其原因,这些规定没有被学生认同。

  “学生在制定班规时,下手狠。他们觉得自己像法官一样,而受到处罚的也肯定不会是自己。”一位班主任老师在谈到班规制定时感慨很多,“有些孩子提出,如果犯了错,就应该抄写最长的一篇课文若干遍,有些提出应该罚跑步50圈等惊人的数字。尽管老师一再提醒,这些班规是约束每一个人的,但提出建议的学生还是觉得,自己提出的这些条款不可能会用于自己身上。”

  监督实施全是学生

  据了解,每班班规制定后,具体的实施者也是学生。

  “班级成立惩戒团,由学生负责对学生进行纠章。”学校负责人介绍,有些班的纠章者是拿班上钥匙、中午不回家吃饭的学生,这些学生在学校检查纪律、卫生比较方便。有些班则选出了班干部负责纠章以及监督学生按照条款进行惩罚。

  在二七区实验小学的不少班规中,小学生列出的体罚项目令人感到吃惊。

  而在对于郑州市区一些小学生的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小学生们对于罚写作业、罚站等体罚形式一方面害怕,一方面又表现得非常认同。

  “不好好听课,就该被罚站”;“作业写得不好,就该被罚抄课文,罚被撕作业”……一些小学生说,这些“罚”的形式是他们平时经常遇到的,“老师有时候会撕作业本,罚在地上写卷子,罚跑步……”

  由学生对学生进行的惩罚监督过程中,会不会出现一些偏激行为?学校负责人说,在班级实施惩戒过程中,班主任起着重要的作用,老师要负责监督和正确引导。

  各方观点相互碰撞

  正方之校长:8岁挨了打至今不抽烟

  “我觉得教育应当有一定的惩戒,我6岁学会抽烟,8岁上到二年级时被父亲痛打了一顿,至今不抽烟,看到烟也没有想抽的欲望。”昨天上午,在二七区实验小学召开的教育惩戒研讨会上,校长张卫东说,从自身的成长过程看,他认为,适当的教育惩戒是应该的。

  他说,如果一名学生在学校得到的永远是鼓励和表扬,到了社会却并非如此,这对于学生的身心发展及成长是不完整也是不负责任的。

  他说,“教育惩戒”必须和体罚分开,在不伤害学生的情况下,给予惩戒。学生制定班规时,也不能出于自己的喜怒哀乐,教师在这个过程中起到的作用非常重要。

  正方之家长:只要不体罚惩罚可接受

  一些家长表示,学生犯错时,给予适当的惩罚可以接受。“比如,罚孩子表演节目,罚不给零花钱、不让看电视等都是可以接受的。就是家长有时候也会对太调皮的孩子进行惩罚,比如取消带他出游的计划等。这些适当的惩罚对孩子来说,不会在心中留下阴影,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位家长说,惩罚可以接受,但惩罚中的变相体罚家长不能认可。在制定惩罚条款时,学校应该综合出几条可供学生选择的条款,分出等级实施,比如犯了哪类错的学生,可以选择哪一些惩罚,给予学生一定的尊重,而不能借惩戒的名义给学生造成更沉重的心理负担。“常犯错的肯定是班上一些学习成绩不好、纪律不好的学生,说白了,这些班规更多的还是为这些学生制定的。对于这些孩子,到底该怎么教育,教育工作者应该考虑的不单纯是惩罚的内容,而是教育方式的问题。”

  正方之专家:教育工作者应有惩戒权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徐万山说,惩戒教育最重要的社会作用,就是让人们懂得要有所敬畏和畏惧,懂得每一个人都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和过错负责并需要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从而时时可以警示人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少走弯路。他说,教育规律和教育实践都给出了这样的答案: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应该反对的不是惩戒,而是体罚与变相体罚。惩戒是合理的、适度的,有助于孩子成长的处罚,而体罚则是伤害孩子身体、心理为前提,阻碍其健康成长的处罚。无论是教育思想还是法律法规,都应该明确教育者的惩戒权。

  二七区教体局局长李东亮说,韩国有专门的教育处罚法,允许打学生小腿;美国教师的惩戒权有言语责备、留学、短期停学等。因此,对教育惩戒立法,对于规范教师的惩戒行为,保护学生以及教师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迫切。

  反方之专家:难辨戒与罚惩戒不合法“我国的教育惩罚没有正当的授权根据,也没有法律的默许,并且极容易构成违法行为。”河南省教育学院法律与经济系副教授孟俊红说,内部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也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不得与法律相违背。同样,班规班约作为自治规则,约束的是全班的成员,执行权应该在班组成员,教师不应该得到教育惩罚的授权。

  从民法的角度来分析,教育惩罚与体罚并不能截然分开,教育惩罚实施后,究竟够不够得上体罚,要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还要依赖法院的裁决。但就教育惩罚而言,必然会对学生的权益造成损害,特别是精神性教育惩罚本身对学生人格就是一种损伤。“教育惩罚与体罚之界限难以界定,由于教育惩罚合法性的缺失,教师实施教育惩罚没有法律后盾,不能解除后顾之忧,也会给教师造成心理障碍。”他说。

  反方之教育部门:法律禁体罚不提倡惩戒对于教育惩戒,郑州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认为,按照规定,不允许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侮辱。教育惩戒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进行惩戒的过程中,则需要把握好一个度。“这个度怎么把握,决定权在于老师。”他说,班规的制定尽管来自于学生,但决定者仍旧是老师。学生是未成年人,一些想法天真、不成熟,但老师作为成年人,在选择班规尤其是关系到对学生的惩罚条款上,应该慎重并且给予正确的引导,“例如罚站、罚跑、罚写作业、不允许上体育课等,这些条款即使真是学生的思维,老师也应该给予纠正”。

  郑州市某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对于教育惩戒也持质疑态度,他说,对于惩戒一词他首先就不认同,“对学生的教育用惩并不是方法。学生难管是事实,但也考验老师的教育能力。以罚代管、以惩代育的模式,是一名教育工作者教育能力薄弱的体现”。(本文学生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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